上海发布城市车辆实施“国六”标准通告

中国汽车质量网 2020-06-02 14:56:00

6月2日,上海市生态环境局、上海市公安局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城市车辆、重型燃气车辆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。自2020年7月1日起,在上海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自2021年1月1日起,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

通告所称城市车辆是指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M2、M3、N1、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、邮政车和环卫车。重型燃气车辆是指装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、M3、N1、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车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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